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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2004-2005年度新增专业的通知 内教高函[2004]25号
来源:本站 点击: 发布日期:2004-12-25
各相关高等学校:
为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,引导高职高专教育健康发展,进一步规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(试行)》(教高[2004]3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教高[2004]4号),我厅对各院校申报的2004-2005年度新增高职高专的专业进行了认真审核,并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,现将批准设置的77个专业予以公布,具体学校及所设专业详见附件。
希望各高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,在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的同时,切实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力度,认真落实并完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。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2004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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